当前位置:首页 >> 招投标 >> 招标公告

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至K0+864.736)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12-19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K0+864.736)新建工程已由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娄星发改【201749号、娄星发改【2017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K0+864.736)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旺兴村

2.3    模:道路长度544.736,道路路幅宽度为20米,由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组成。招标金额约1550万元 。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机械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路灯、涵洞工程、电力管网预埋工程、道路绿化等工程(具体以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为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省外建筑企业查询”中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20176月至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事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8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投标申请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1219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娄建发[2016]128号。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71219日至201815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银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18900,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712 19

附件:

1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至K0+864.736)新建工程招标招标文件

2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至K0+864.736)新建工程招标图纸

3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至K0+864.736)新建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我要分享:
0
我要评论 我要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