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对娄底市太山路(香泉湾街-江溪路)(KO+320至K0+864.736)新建工程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5装订要求中没有说明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的提供方式。请问:商务标部分中的“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能否单独提供一份纸质版,与商务标部分一同封装?
答:可以。
招 标 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