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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4-06 字体:【】【】【

娄房发〔201741

 

局属各单位:

现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46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娄底市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院落管理,建立“文明院落”创建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了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文明院落”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吴景祥任组长,副局长李丽凯任副组长,刘乐葵、李海亮、何丹为成员,由刘乐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创建标准

(一)深化文明创建

1、制定院落居民文明公约,居民自觉遵守。

2、院落成员自觉践行健康、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禁烟、衣着整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居室内外卫生整洁。

3、院内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个人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开展主题活动

1、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树立文明榜样。

2、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强化宣传教育

1、加强院落文化建设,建立文化橱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院规民约、文明行为规范、礼仪常识、健康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等内容。

2、院内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和参与率达100%

3、院内群众对本院落创建文明院落满意率85%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建立院落治安调解小组,外来人员出入实行登记制度。

2、秩序规范,院内标识内顺向停车,物品堆放管理有序。

3、公共设施布局合理,院内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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