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12-12 字体:【大】【中】【小】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湘建人教〔2016〕175号)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南湘中新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
一、申请单位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供陈述材料,各县市建筑业企业要经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413室),市直建筑业企业直接将陈述材料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4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如发现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审查结果见附件,从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或下载)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娄底市2017年第三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属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项资质
审核
意见
备注
1
娄底市
湖南湘中新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大科办事处石口村综合大楼106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不合格:1、企业法人未参保,工伤保险未足额缴纳。2、安管人员、建造师、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待核查。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待核查。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要求。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不符合要求。6、未附施工机械自检合格证明。
序号
属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主项资质
审核
意见
备注
1
娄底市
湖南湘中新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大科办事处石口村综合大楼106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不合格:1、企业法人未参保,工伤保险未足额缴纳。2、安管人员、建造师、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待核查。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待核查。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不符合要求。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不符合要求。6、未附施工机械自检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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