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相关规定,市燃气办对涟源市城市燃气储配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局第43次集体会审研究,符合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办
电话:8226803
市纪委驻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8333119
2017年12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