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建复字〔2017〕9号 办理结果分类:B
内容摘要:针对王鹏文委员提出规范建筑工地宏观管理,创造美好生活环境的建议,我局进行了研究,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宏观管理,着力解决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王鹏文委员:
您提出的“规范建筑工地宏观管理,创造美好生活环境”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娄底市建筑工地宏观管理,提升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美好宜居生活环境。近年来,我局上下联动、全局动员、全方位规范建筑工地管理。
一是落实信息化管理。为规范项目管理,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全过程录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确保落实在建项目“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二是加强施工人员培训教育。一方面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所有在建项目均建立了农民工学校,落实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三个层次安全教育,确保新进场员工教育培训到位,确保各施工阶段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另一方面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今年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安管人员考核、建筑施工九大员考试、专职安全员换证、企业负责人轮训等工作,共完成2000余人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格证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全面强化。
三是规范围挡施工。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均按要求做到了围挡施工,同时刷上了创文管卫的标语。我局组织检查组定期对项目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围挡不规范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了在国家、省、市督查组的检查中未被扣分。
四是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要求全市所有在建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一律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中要避免损坏周边公共基础设施。各施工项目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所有项目在夜间施工必须应制定不扰民措施,要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对存在扰民的项目,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施工环境有了明显的改观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局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7日
单位签发领导:陈国光
承办人及电话:曾宪文 183073888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