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建复字〔2017〕3号 办理结果分类:A
尊敬的黄益权委员:
您提出的“城区临街门面租赁装修安全管理”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工作现状。近年来,中心街道两边的店面经常易主,新业主装修店面敲敲打打,甚至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情况,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新装修业主在店面装修过程中往往缺乏安全责任意识,不顾房屋安全,不顾他人感受,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违规装修。我局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加大了对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上半年共查处违规装修50余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市装饰装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强制执行手段,对违规装饰装修行为无力强制执行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自2002年开始施行,由于该办法中缺乏强制执行处罚条款,在要求违规装修人整改时,违规装修人时常因自身利益拒不整改。由于缺乏强制执行手段,我局对违规装修行为不能及时有效制止,执法很尴尬;二是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虽由我局负责,但对一些违规装修行为的处理涉及到住建、规划、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配合联动,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对策建议。下阶段,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城区门店装修的安全管理。
一是对当前装饰装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形成具体报告向上级请示汇报。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申报制度,力争对门店装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建议市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住建、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执法,确保违规装修得到有效制止。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定期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等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之了解、掌握、理解并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加全社会的安全责任意识、做到预防安全事故,人人尽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房屋装饰装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3日
单位签发领导:陈国光
承办人及电话:彭朝丽 1300738911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