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建复字〔2017〕1号 办理结果分类:A
内容摘要:针对钱局新代表有关建议,市房产局拟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出台相关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我局代市人民政府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政府审议通过后,严格组织实施。同时积极推行智慧物业建设,探索我市物业管理变道超车、转型发展之路。
钱局新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娄底物业管理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您等代表指出了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比较突出问题,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问闻切诊”,并开出了方子,也是我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对我市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的整体、客观判断。
二、您等代表提出来的指导意见,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由杨懿文市长牵头、胡忠威秘书长协调的议案办理工作小组,出台了工作方案。我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梳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整改,并将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市人民政府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拟出台相关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您等代表关注关心的问题,以求不辜负您等代表的期望。
(一)对于您等代表指出的开发商遗留问题多、业主法律意识不强、物业行业整体税负偏高、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无保障、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我局将代市人民政府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靶向思维,通过确立物业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职能下沉等方式,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物业管理管控体系和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厘清物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职权职责,划清职权边界,明确责任清单,确保行政执法进小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实施意见》拟从源头管理入手,通过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推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规范开发建设单位保修行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特别是收费行为、推行智慧物业建设、完善物业服务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完善企业经营诚信体系、加强信用体系评价结果的运用、规范政府采购物业服务行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健全完善业主大会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强小区党建、探索“三位一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管理机制等手段,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创文管卫、幸福文明娄底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广泛征求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会各界修改意见,经各相关职能部门会稿、政府审议通过颁布后,严格组织实施。
(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一是将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同创文管卫工作相结合,通过宣传橱窗、社区文化活动等方式,强化业主体验感和参与意识,大力倡导和培育“花钱买服务”意识,培育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物业管理制度、业主管理规约意识,共建和谐文明幸福小区;二是物业企业通过智慧物业、智慧app、自媒体、微信群、QQ群等,加强与业主沟通和互动,宣贯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知识;三是建设好娄底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公众微信平台和娄底市物业管理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以及娄底物业网,及时推送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服务,推出线上物业管理政务服务,进一步方便业主。
(三)积极推行智慧物业建设,探索我市物业管理变道超车、转型发展之路。通过推行智慧物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重建物业服务标准、重组优化物业服务工作流程,通过物业管理痕迹优化对物业的管理和对业主的服务,完善物业企业内控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在正在和悦家园等9个物业小区试点。
再次谢谢您等代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我们真诚期待您更多的指导和宝贵意见。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6日
单位签发领导:陈国光
承办人及电话:李海亮 1807383838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联工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