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建发〔2017〕25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的“三年计划”“四零目标”的总体要求,2017年我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将进入深化整治阶段,依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娄底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娄办〔2016〕24号)及“12.20“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针对住建系统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实行理清工作机制、畅通反馈渠道、集中处理整治、长期监督防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系统内部监管能力得到有效增强,住建系统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明显减少,逐步建立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计划
(一)开展“大清理、大清查、大起底”回头看。2017年4月底前,各县市住建和房地产管理系统要对我市2016农村危房改造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对2013年至2015年度的项目资金进行“大清理、大清查、大起底”,认真扎实地搞好“回头看”,要紧盯重要问题、重要岗位、聚集项目多、资金量大的县市局和乡镇,采取畅通举报渠道、点穴式抽查,点对点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挖掘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
(二)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城乡综合管理局)制定2017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各县市区住建局(城乡综合管理局)及乡镇均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四)市本级和县市区均实行月回访、季督查、年考评的工作制度。
1. 月回访。每个月每个县市区(乡镇)电话回访危房改造、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对象各5-10个,并将回访情况记录在案,如发现问题线索,尽快核查处理。
2. 季督查。每个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乡镇)的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每次督查要有与危改危房改造、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对象户面对面回访调查环节,回访调查采取随机抽取和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后,要及时发出督查通报。
3. 年考评。每年及时进行年度考评总结。
(五)实施问题及时核查工作制度。
1、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城乡综合管理局)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在此基础上,我局将按照一定比例,结合重点领域,实施抽查,对问题“零报告”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2、重点核查。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重点核查对象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和乡镇站所干部。重点排查问题包括:1.优亲厚友,收受好处,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或者违反政策提高补助档次。2.以“跑腿费、油费、照相费、资料费、误餐费”等各种名义“索拿卡要”。3.虚报信息,骗取国家补助资金。4.搞平均主义,纵容私分国家补助资金,或者套取补助资金用于公共支出等。二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核查对象为各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单位及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管理单位,重点排查问题包括:1. 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挪用到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无关的支出项目中,包括:用于弥补行政办公经费、发放工资福利等经费性支出;弥补办公楼、宿舍楼等旧房改造支出;归还非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土地整理、拆迁安置等工程项目支出等。2. 通过虚报材料,虚列投资完成额等手段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 优亲厚友,收受好处,将不符合条件的纳入实物配租、租赁补贴范围,或者违反政策提高补助档次;
3. 集中整改,重点督办。我局和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对核查与抽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重点督办,并确定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分期分批督办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地区,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按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绩效评估内容中。
2. 协调联动。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城乡综合管理局)要组织本地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按工作步骤要求进行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要加强沟通配合,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3. 注重实效。各县市住建局和房地产管理系统(城乡综合管理局)要对容易出现“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流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绝不能走过场,走形式。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用流程,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