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基本情况:
娄底市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娄底市房改办)于1993年由原中共娄底地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财政全额预算并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10年10月起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2007年6月,娄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娄底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房开办)与市房改办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我办现有编制13名,含工勤编1名,在编在职人员共17人。内设综合科、业务科2个科室。
(二)职能职责:
房改方面:负责承办市属以上单位的房改业务;审批公有住房出售、组织实施和审批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负责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和公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指导企业开展房改工作,调处房改方面的信访问题;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房地产开发方面:综合协调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管理,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房地产市场执法,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领域的信访调处;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统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二、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概况
2017年本单位预算收入为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房改房档案维护管理费和房地产开发监管两项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数186.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2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数186.6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17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万元。
1.基本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53.01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1万元。
2.专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3.61万元,系本单位为完成房改及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房改房档案维护管理支出13.61万元,主要用于历年房改档案资料的维护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监管专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 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参照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缩减了1万元。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
2017年2月10日